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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及报送材料说明

发布者:  时间:2023-03-10 14:29:15  浏览:

为科学、规范、更好做好2022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和报送材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各位认真阅读。

一、规范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登记表(附件345上交电脑上填写后双面打印,签名和日期栏必须手动填写,不需上交电子版;

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盖章后,作为推荐报告的附件,同时上交电子档。注意填表时不要删减表中内容和改变表格格式(包括字体和字号)。

登记表正面:请规范填写学生基本信息:

1.民族,填写如:汉族、布依族等,不要写“汉”、“布依”;

2.所在年级:填写如“2020级”,不要写“大二\大三”;

3.学生照片:可粘贴或彩色打印,不可黑白打印;

4.学年学习情况:“综合测评成绩”按学校考核的分值方式填写,可以百分制,也可以不是百分制;“班级(同年级同专业)排名”指的是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的排名,“(同年级同专业)”专指没有班级概念的使用,如采用学分制的或部分研究生的就只有放在同年级同专业中进行排名比较;

5.何时获得何种奖励:填写有代表性的3-4项,其中必须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内容(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且表述规范,如:2022年10月 获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省级三好、优干只能在获得过校级三好、优干的人中评选,没填此内容视为不符合条件,学校评选时要认真审核这项内容;

6.主要事迹:学生本人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介绍自己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优秀事迹,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是对事迹内容的诚信承诺

登记表反面:

1.班级推荐意见:辅导员或班主任手写意见,该意见是对学生的真诚评语,要求50字以上,不能三言两语,不能字迹潦草,不可打印;

2.院(系)意见:原则上为同意班集体的推荐意见,注意院(系)公章为党委(总支)的公章;

3.学生工作部(处)意见:原则上为同意院(系)意见,经审核评选推荐条件符合,填写规范,加盖学生工作部(处)公章;

4.学校意见:手写“经评审,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为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xxx”,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5.注意:院系意见落款日期必须是在学校公示开始之前,学校意见落款日期必须是在学校公示结束之后。

二、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结合学校评选相关规定,由班级、院系推荐后,报学生工作部(处),一是核查推荐对象是否达到要求的条件,重点核查推荐对象的获奖证书或其它方面的调查核实;二是审核《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信息是否准确,不规范的责令学生重新填写,否则不予参加评选;三是原则上在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中从优等额选出公示人选;四是按要求进行五个工作日以上时间公示(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五是将公示无异议人选作为正式推荐对象,经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并形成推荐报告(正式文件)后报省教育厅。

三、按时规范上交材料

上交要求:一是在规定时间上交材料(10月5日)。二是规范整理上交的材料。上交材料包括: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和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注意登记表是新版),所有材料不需要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