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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贵州医科大学关于组织评选二〇二二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3-15 10:23:56  浏览:

各学院及研究生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贵州医科大学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贵州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优秀大学毕业生在专业年级排名前10%),考查科目必须达到合格(含合格)以上,选修课满学分。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

4、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6、退役复学、积极应征入伍表现突出的毕业生,推选为贵州医科大学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7、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2022届贵州省及贵州医科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要求、办法及报送时间

1、评选工作由各专业班级推荐,经班级民主投票、征求专业课教师的意见、学院综合考察初评产生后推荐到学校参评,今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本科)评选工作均在网上填报申请,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确定名单后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再另行填写《2022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干扰评选工作,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度。

3、请按要求填写《2022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2022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上报附件3(交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档书记签字盖章),附件2(纸质档一式必须电脑上填写正反面打印后手工签字盖章班级推荐意见为辅导员或班主任手写意见院系意见和学校意见原则上为同意班集体的推荐意见)。填写表格时,“主要事迹”不需另外加纸说明以学生第一人称书写获奖情况最多填写4项,必须包含符合参评要求的奖项(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奖励,校级优秀毕业生奖励)内容且表述规范。何时获得何种奖励格式:2019.11获校三好学生奖励。支撑获奖情况的证书复印件最多只报三项电子档照片上传系统

4、每个学院推荐一名省级优秀毕业生代表撰写一篇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4)(电子档材料统一发190874989@qq.com)。

5、学生网上填报校级截止时间为3月25日,省级截止时间为4月7日,各学院请于4月7日前报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材料给学生处学生科。

 

                                                                                                              学生处

2022年3月15日